新
北市 啟航
在中
央政府積極推動下,台北縣自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,升格改制為直轄市,由台北縣更名「新北市」,三八五萬人口的新北市,成為台灣五大都會之一。
新北市政府表示,成為直轄市之後,市府各項經費與資源皆有所提昇,因此市民之福利、文教、建設、發展、服務等方面也將同步改善。
改制後,與鄉親息息相關並有直接影響的,主要在戶政與郵政方面的改變。以下即節錄市府所公布之戶政公告要項,提供鄉親參考:
一、國民身分證:本市民眾持用改制前國民身分證仍有效力,不必更換。
二、戶口名簿:原戶口名簿仍有效力,不必更換。民眾持用改制前戶口名簿,戶所 將於地址欄旁加註「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改制為新北市○○區○○
里」章 戳。
三、門牌:請於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,一樓門牌之「鄉、鎮、市」以「區」 字貼紙遮蓋。
四、郵件:為便利通訊,書寫郵件通信地址時,請詳填「新北市○○區」及郵遞區 號。 |
•資料來源:www.tpc.org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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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sp;(文/編輯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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